物理竞赛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是在中国科协领导下,由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得到教育部的同意和支持。

中文名称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主办
中国物理学会
开始年份
1984年
章程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
高中物理竞赛物理竞赛试题物理竞赛教程数学竞赛物理竞赛电子版物理竞赛时间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官网物理竞赛吧物理竞赛数学物理方法知乎质心
目的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开始于1984年,每学年举行一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竞赛的目的是促进中学生提高学习物理的主动性和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促进学校开展多样化的物理课外活动,活跃学习气氛;发现具有突出才能的青少年,以便更好地对他们进行培养。

物理竞赛
流程
竞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预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采取笔试的形式,所有在校的中学生都可以报名参加。在预赛中成绩优秀的学生由地、市、县推荐,可以参加复赛。复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理论部分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实验部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委员会命题;最初理论部分140分,实验部分60分,后改为理论部分160分,实验部分40分。根据复赛中理论和实验的总成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委员会推荐成绩优秀的学生参加决赛。决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命题和评奖。每届决赛设一等奖15名左右,二等奖30名左右,三等奖60名左右。此外,还设总成绩最佳奖、理论成绩最佳奖、实验成绩最佳奖和女同学成绩最佳奖等单项特别奖。

章程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在1991年2月12日经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并在1997年2月17日进行修改。

第一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对外可以称中国物理奥林匹克,英文名为(Chinese Physics Olympiad,缩写Cpho)是在中国科协领导下,由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得到国家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司的正式批准。

竞赛的目的是促使中学生提高学习物理的主动性和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帮助学校开展多样化的物理课外活动,活跃学习空气;发现具有突出才能的青少年,以便更好地对他们进行培养。

第二条全国中学生物竞赛要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竞赛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可以比中学物理教学大纲和教材有所提高翱扩展。

第三条参加全国中学生物竞赛者主要是在物理学习方面比较优秀的学生。竞赛应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竞赛活动主要应在课余时间进行,不要搞层层选拔,不要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生参加竞赛主要依靠学生平时的课内外学习和个人努力。学校和教师不要为了准备参加竞赛而临时突击,不要组织"集训队"或搞"题海战术",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身体健康。学生在物理竞赛中的成绩只反映学生个人在这次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水平,不应当以此来衡量和评价学校的工作和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五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竞赛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和副主任 由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委任。委员的产生办法如下:

1.参加竞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推选委员1人;

2.承办本届和下届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推选委员3人;

3.由中国物理学会根据需要聘请若干人任特邀委员。

在全国竞赛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 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竞赛委员会职权。

第六条在全国竞赛委员会领导下,设立命题小组、组织委 员会和竞赛办公室等工作机构。

命题小组成员由全国竞赛委员会聘请专家和高等院校教师 担任。

组织委员会由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与有 关方面协商组成,负责决赛期间各项活动的筹备与组织工作,组织委员会主任兼任本届全国竞赛委员会副主任。

竞赛办公室是全国竞赛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处理 有关竞赛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在地方科协领导下与各有关方面协商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有关竞赛的各项活动。地方竞赛委员会受全国竞赛委员会指导,但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在决定有关预赛和复赛的各项工作安排时,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

第八条凡报名参加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学生均在地方竞赛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参加预赛(笔试)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各地方竞赛委员会组织赛场和评定成绩。竞赛时间为3小时。

第九条预赛成绩优秀的学生可参加复赛;复赛的笔试题由全国竞委会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满分为160分,笔试时间为3小时。复赛实验由地方竞赛委员会命题和评定成绩,满分为40分,实验时间为3小时,复赛实验的日期、地点和组织办法由各地方竞赛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参加复赛的人数不得少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决赛人数的5倍。

第十条各地方竞赛委员会根据学生复赛的总成绩,择优推荐3名学生参加决赛。对于在上届竞赛中成绩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给予奖励名额,凡有1名学生获一等奖,就奖励1名.在当年举行的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中获金、银、铜奖的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凡有1名学生获奖,也奖励1名。一省所得奖励名额总数以4名为限。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决赛的名额可增加3名。

地方竞赛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可在复赛之后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复赛和加试的总成绩作为推荐的依据。加试满分不超过30分,加试人数不得超越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推荐人数的2倍。决定进行加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试办法应经地方竞赛委员会讨论通过,上报全国竞赛委员会备案,并在复赛前向全体参赛学生明确公布。若参加决赛的最后一个名额有两名以上的学生成绩相同,则地方竞委会可对他们采取临时加试,选取成绩最好的1名。

决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命题和评定成绩。决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竞赛时间各3小时。理论笔试满分为140分,实验满分为60分。在评定一等奖时,可对部分学生增加口试,口试满分为40分。在评选二等奖和三等奖时,口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第十一条竞赛命题要从我国中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但题目的内容不必拘泥于现行的教学大纲和统编教材。竞赛题目既包括理论笔试题,也包括实验操作题;既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又要着重考查学生的能力,以利于促进学生用正确的方法学习物理。

第十二条预赛、复赛和决赛命题均以全国竞赛委员会制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为依据。

第十三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每学年举行一次。在校中学生可向学校报名,经学校同意,由学校到地方竞赛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第十四条各地方竞赛委员会按全国竞赛委员会的要求书面向全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集体报名。

第十五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只评选个人奖,不搞省、地、市、县或学校之间的评比。根据决赛成绩,每届评选出一等奖15名左右、二等奖30名左右、三等奖60名左右,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给予奖励。在举行决赛的城市召开授奖大会,颁发全国中学 生物理竞赛获奖证书、奖章和奖品。

第十六条对于在预赛和复赛中成绩优异的学生,全国竞赛委员会设立赛区(以省、市、区为单位)一、二、三等奖,委托各地方竞赛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奖励名额根据参加预赛的人数按全国竞委会规定的比例确定。赛区一、二等奖的评定应以复赛成绩为准,对于赛区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均颁发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署名盖章的"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赛区获奖证书"。

地、市、区、县及学校,对在预赛中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给予表扬,以资鼓励;也可以颁发有纪念意义的奖品。

第十七条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要适当,不宜过多。

第十八条对在决赛中获奖和获赛区一、二等奖的学生的指导教师,由各地方竞赛委员会确定名单,以全国竞委会名义给予表彰,发给荣誉证书。

第十九条学生参加预赛和复赛所需食、宿、交通费用原则 上由学生自理。有条件的地、市、区、县或学校,对参加复赛的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适当给予补助;

参加决赛的学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地方竞赛委员会与有关方面协商给予补助。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竞赛活动所需经费由地方竞赛委员会、教委(教育厅、局)、地方科协及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报名费收入全部由地方竞赛委员会留用,预赛和复赛试卷费及组织预赛和复赛所需经费由地方竞赛委员会负担。

第二十一条 复赛实验以外的命题费用及组织决赛活动所需经费由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筹措,全国竞赛委员会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二十二条 经费开支应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施行。本章程的个性权及解释权属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

从第2届开始,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中选出我国准备参加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的集训队。经过短期培训,从中选出正式参赛的代表队。1986年7月,我国首次参加了在英国举行的第17届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3名选手全部获奖。在以后的历届国际竞赛中,我国每年选派5名学生参赛,至今共派出68人,全部获奖。共获金牌39块、银牌16块、铜牌9块、表扬奖2名,位居参赛各国前列.

竞赛内容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

(2015年4月修订,2016年开始实行)

说明:按照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9次全体会议(1990年)的建议,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中关于命题原则的规定,结合我国中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作为今后物理竞赛预赛、复赛和决赛命题的依据。它包括理论基础、实验、其他方面等部分。1991年2月20日经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并开始试行。1991年9月11日在南宁经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10次全体会议通过,开始实施。

经2000年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19次全体会议原则同意,对《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做适当的调整和补充。考虑到适当控制预赛试题难度的精神,《内容提要》中新补充的内容用"※"符号标出,作为复赛题和决赛题增补的内容,预赛试题仍沿用原规定的《内容提要》,不增加修改补充后的内容。

2005年,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对《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进行了修订。依据修订后的章程,决定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编写《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作为复赛实验考试题目的命题范围。

2011年对《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进行了修订,修订稿经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30次全体会议通过,并决定从2013年开始实行。修订后的"内容提要"中,凡用※号标出的内容,仅限于复赛和决赛。

2015年对《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进行了修订,其中标☆仅为决赛内容,※为复赛和决赛内容,如不说明,一般要求考查定量分析能力。

力学

  1. 运动学

参考系

坐标系 直角坐标系

※平面极坐标 ※自然坐标系

矢量和标量

质点运动的位移和路程 速度 加速度

匀速及匀变速直线运动及其图像

运动的合成与分解 抛体运动 圆周运动

圆周运动中的切向加速度和法向加速度

曲率半径 角速度和※角加速度

相对运动 伽里略速度变换

2.动力学

重力 弹性力 摩擦力

惯性参考系

牛顿第一、二、三运动定律 胡克定律 万有引力定律

均匀球壳对壳内和壳外质点的引力公式(不要求导出)

※非惯性参考系 ※平动加速参考系中的惯性力

※匀速转动参考系惯性离心力、视重

☆科里奥利力

3.物体的平衡

共点力作用下物体的平衡

力矩 刚体的平衡条件

☆虚功原理

4.动量

冲量 动量 质点与质点组的动量定理 动量守恒定律

※质心 ※质心运动定理

※质心参考系

反冲运动

※变质量体系的运动

5.机械能

功和功率

动能和动能定理 ※质心动能定理

重力势能 引力势能

质点及均匀球壳壳内和壳外的引力势能公式

(不要求导出)

弹簧的弹性势能

功能原理 机械能守恒定律

碰撞

弹性碰撞与非弹性碰撞 恢复系数

6.※角动量

冲量矩 角动量

质点和质点组的角动量定理和转动定理

角动量守恒定律

7.有心运动

在万有引力和库仑力作用下物体的运动

开普勒定律

行星和人造天体的圆轨道和椭圆轨道运动

8.※刚体

刚体的平动 刚体的定轴转动

刚体绕轴的转动惯量

平行轴定理 正交轴定理

刚体定轴转动的角动量定理 刚体的平面平行运动

9.流体力学

静止流体中的压强

浮力

☆连续性方程 ☆伯努利方程

10.振动

简谐振动 振幅 频率和周期 相位

振动的图像

参考圆 简谐振动的速度

(线性)恢复力 由动力学方程确定简谐振动的频率

简谐振动的能量

同方向同频率简谐振动的合成

阻尼振动 受迫振动和共振(定性了解)

11.波动

横波和纵波

波长 频率和波速的关系

波的图像

※平面简谐波的表示式

波的干涉 ※驻波 波的衍射(定性)

声波 声音的响度、音调和音品

声音的共鸣 乐音和噪声(前3项均不要求定量计算)

※多普勒效应

热学

  1. 分子动理论

原子和分子大小的数量级

分子的热运动和碰撞 布朗运动

※压强的统计解释

☆麦克斯韦速率分布的定量计算;

※分子热运动自由度 ※能均分定理;

温度的微观意义

分子热运动的动能

※气体分子的平均平动动能

分子力 分子间的势能

物体的内能

2.气体的性质

温标 热力学温标

气体实验定律 理想气体状态方程

道尔顿分压定律

混合理想气体状态方程

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的微观解释(定性)

3.热力学第一定律

热力学第一定律

理想气体的内能

热力学第一定律在理想气体等容、等压、等温、

绝热过程中的应用

※多方过程及应用

※定容热容量和定压热容量

※绝热过程方程

※等温、绝热过程中的功

※热机及其效率 ※卡诺定理

4.热力学第二定律

※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开尔文表述和克劳修斯表述

※可逆过程与不可逆过程

※宏观热力学过程的不可逆性

※理想气体的自由膨胀

※热力学第二定律的统计意义

☆热力学第二定律的数学表达式

☆熵、熵增

5.液体的性质

液体分子运动的特点

表面张力系数

※球形液面两边的压强差

浸润现象和毛细现象(定性)

6.固体的性质

晶体和非晶体 空间点阵

固体分子运动的特点

7.物态变化

熔化和凝固 熔点 熔化热

蒸发和凝结 饱和气压 沸腾和沸点

汽化热 临界温度

固体的升华

空气的湿度和湿度计 露点

8.热传递的方式

传导 ※导热系数

对流

辐射 ※黑体辐射的概念 ※斯忒番定律

※维恩位移定律

9.热膨胀

热膨胀和膨胀系数

电磁学

1.静电场

电荷守恒定律

库仑定律

电场强度 电场线

点电荷的场强 场强叠加原理

匀强电场

均匀带电球壳内、外的场强公式(不要求导出)

※高斯定理及其在对称带电体系中的应用

电势和电势差 等势面

点电荷电场的电势

电势叠加原理

均匀带电球壳内、外的电势公式

电场中的导体 静电屏蔽,

※静电镜像法

电容 平行板电容器的电容公式

※球形、圆柱形电容器的电容

电容器的连联接

※电荷体系的静电能,※电场的能量密度,

电容器充电后的电能

☆电偶极矩

☆电偶极子的电场和电势

电介质的概念

☆电介质的极化与极化电荷

☆电位移矢量

2.稳恒电流

欧姆定律 电阻率和温度的关系

电功和电功率

电阻的串、并联

电动势 闭合电路的欧姆定律

一段含源电路的欧姆定律 ※基尔霍夫定律

电流表 电压表 欧姆表

惠斯通电桥

补偿电路

3.物质的导电性

金属中的电流 欧姆定律的微观解释

※液体中的电流 ※法拉第电解定律

※气体中的电流 ※被激放电和自激放电(定性)

真空中的电流 示波器

半导体的导电特性 p型半导体和n型半导体 ※P-N结

晶体二极管的单向导电性※及其微观解释(定性)

三极管的放大作用(不要求掌握机理)

超导现象 ☆超导体的基本性质

4.磁场

电流的磁场 ※毕奥-萨伐尔定律

磁场叠加原理

磁感应强度 磁感线

匀强磁场

长直导线、圆线圈、螺线管中的电流的磁场分布(定性)

※安培环路定理及在对称电流体系中的应用

※圆线圈中的电流在轴线上和环面上的磁场

☆磁矩

安培力 洛伦兹力 带电粒子荷质比的测定

质谱仪 回旋加速器 霍尔效应

  1. 电磁感应

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

楞次定律

※感应电场(涡旋电场)

自感和互感 自感系数

※通电线圈的自感磁能(不要求推导)

6.交流电

交流发电机原理 交流电的最大值和有效值

☆交流电的矢量和复数表述

纯电阻、纯电感、纯电容电路 感抗和容抗

※电流和电压的相位差

整流 滤波和稳压

☆谐振电路 ☆交流电的功率

☆三相交流电及其连接法

☆感应电动机原理

理想变压器

远距离输电

7.电磁振荡和电磁波

电磁振荡 振荡电路及振荡频率 赫兹实验

电磁场和电磁波

☆电磁场能量密度、能流密度

电磁波的波速 电磁波谱

电磁波的发射和调制 电磁波的接收、调谐、检波

光学

  1. 几何光学

※费马原理

光的传播 反射 折射 全反射

光的色散 折射率与光速的关系

平面镜成像 球面镜成像公式及作图法

※球面折射成像公式 ※焦距与折射率、球面半径的关系

薄透镜成像公式及作图法

眼睛 放大镜 显微镜 望远镜

※其它常用光学仪器

2.波动光学

光程

※惠更斯原理(定性)

光的干涉现象 双缝干涉

光的衍射现象

※夫琅禾费衍射

※光栅 ※布拉格公式

※分辩本领(不要求导出)

光谱和光谱分析(定性)

※光的偏振 ※自然光与偏振光

※马吕斯定律 ※布儒斯特定律

近代物理

1.光的本性

光电效应 ※康普顿散射

光的波粒二象性 光子的能量与动量

2.原子结构

卢瑟福实验 原子的核式结构

玻尔模型

用玻尔模型解释氢光谱

※用玻尔模型解释类氢光谱

原子的受激辐射 激光的产生(定性)和特性

3.原子核

原子核的尺度数量级

天然放射性现象 原子核的衰变 半衰期

放射线的探测

质子的发现 中子的发现 原子核的组成

核反应方程

质能关系式 裂变和聚变 质量亏损

4.粒子

"基本粒子" 轻子与夸克(简单知识)

四种基本相互作用

实物粒子具有波粒二象性

※物质波

※德布罗意关系

※不确定关系

5.※狭义相对论

爱因斯坦假设

洛伦兹变换

时间和长度的相对论效应 多普勒效应

☆速度变换

相对论动量 相对论能量 相对论动能

相对论动量和能量关系

6.※太阳系,银河系,宇宙和黑洞的初步知识.

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与量纲分析

数学基础

  1. 中学阶段全部初等数学(包括解析几何).
  2. 矢量的合成和分解,矢量的运算,极限、无限大和无限小的初步概念.

3.※微积分初步及其应用:

含一元微积分的简单规则;

微分:包括多项式、三角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导数,函数乘积和商的导数,复合函数的导数。

积分:包括多项式、三角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简单积分。

最后修改:2020 年 07 月 02 日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你有用,请随意赞赏